为认真做好全区第34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日前,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了《开展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就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作出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指出,扎实认真做好今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各项工作,对于不断巩固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提升创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推进全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全盟实现跨越发展凝聚力量,助推全面实现小康建设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盟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民族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四个进一步”的活动内容,推动全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将民族团结进步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全盟实现跨越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要进一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共同团结进步,共同团结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丰富完善创建内涵方式,提升创建工作效能。要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进一步共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为将活动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施方案》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三是要突出重点,多办实事。四是要把握导向,增加参与度。五是要加强检查,及时总结。